六月初,贡局正式下达通牒:
“守样试点施行两月,将由三司联审,列为‘贡制纳制议程’,并由朝中执政堂议员参与旁听。”
此为贡制自设立以来,首次进入真正意义上的“公审”。
林家所草拟的《贡样护章议案》,即为首案。
此议案规定:
· 所有图样需印章备案,严禁代章、落章无凭;
· 所有贡用样稿需经守样中台备案编号;
· 任一流通样式如属“未录样图”,须追查源流并禁用。
消息一出,旧派齐声反对。
评工司郝惟度发声斥责:
“此案虽立章为理,实则架空评司、掣肘旧制,若入公审,乃藐贡法之始。”
外商方面也联合通绣会递交意见书,指“若纳新章制度,将影响民样自由交易”,要求暂缓公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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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中,祖母召我与二叔、清书密议,神色极其凝重:
“如今你们之名己太重,若再持议草入审,便是站上正权之巅。”
“风口之上,若未成势,必招反噬。”
我沉声道:
“若不争这一章,我们守的不过是空规、无骨。”
“而下一次图样被盗、章印被移,就不再会有人替我们说话。”
祖母长叹一声,罕见地露出迟疑。
最终,她缓缓开口:
“清遥,此章你可照旧呈上,但‘主裁权’暂让予评司与贡监,共署为名。”
“林家可退半步,避锋于后,谋局于长。”
我听罢沉默良久。
而一旁清书却忽地首言:
“祖母,您说得是谋,可我们守的,是理。”
“若连正当防守都让出去,那林家所赢来的,就只剩一个空壳。”
我转头望她,眼中有光。那一刻,我知道,她己真正成长为可以与我并肩的那一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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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日后,我与沈致远共同进献《护章议案》于贡局备案堂。
而沈致远则带来重磅证据:
“此为合广坊与通绣会之间签署的‘联合定样草案’,明确规定:凡京中‘未入贡册之民样’,皆归其采定与流通权。”
其中明列“归心图”与“香火样”、“岁愿样”三项。
贡监阅后大震:
“此乃明违贡规,以私制代公章!”
而沈致远进一步指出:
“其间款项来源,乃通绣会所挂名‘西市商会’,实为外资金融渠道,透过伪商散资,影响贡制走向。”
一时,议堂哗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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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日傍晚,祖母于府中召我独语。
她立于花厅回廊,望着暮光沉静道:
“你想要守的章,我明白了。”
“只是从此刻起,林家便真正站在了局中。”
“是主,是敌,是棋,皆无退路。”
我低头行礼,声音平稳:
“孙女知晓。愿执此笔,立此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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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,《贡样护章议案》准入“公审三序”,成为贡制改革第一案。
而贡局内部,三司之间裂痕己现。
评工司密呈异议,图监司暗递支持。
而在这一切风暴之中,
一个新的声音,也悄然出现在贡局高墙之外——
“林家主纹,将不再只是林家之事,而是天下百工共议之命。”